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(膏霜、乳液、化妆水)和洗手液类产品中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气相色谱测定 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(膏霜、乳液、化妆水)和洗手液类产品中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测定。
本方法对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的检出限为12 mg/kg(0.0012%), 定量限为40 mg/kg(0.004%) (均 以酸计)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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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3 原理
十一烯酸及其锌盐经硫酸甲醇溶液甲酯化后,生成的十一烯酸甲酯采用正己烷萃取,正己烷层经 0.45μm滤膜过滤后,注入气相色谱仪检测,外标法定量。
具体详情,请见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