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联苯胺、4,4'-二氨基二苯醚、邻氨基苯甲醚、3,3'-二甲基联苯胺、2,4,5-三 甲基苯胺、4,4'-二氨基二苯硫醚、5-硝基-邻甲苯胺、3,3'-二氯联苯胺、4-氨基偶氮苯9种芳香胺的测定 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膏霜、乳液、散粉、水剂等化妆品中芳香胺的测定。
本标准对于联苯胺、4,4'-二氨基二苯醚、邻氨基苯甲醚、3,3'-二甲基联苯胺、2,4,5-三甲基苯胺、 4,4'-二氨基二苯硫醚、5-硝基-邻甲苯胺、4-氨基偶氮苯的最低检出限为0.05 mg/kg, 定量限为0.2 mg/kg; 3,3'-二氯联苯胺的最低检出限为0.15 mg/kg,定量限为0.5 mg/kg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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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3 原理
试样用三氯乙酸溶液-乙腈提取,经阳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后,用液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测定, 外标法定量。
具体详情,请见附件。